什么样的合同是无效的? |
分类:合同文书 时间:(2022-07-11 17:23) 点击:161 |
新乡律师为您讲解 合同也是会被分为有效合同和无效合同,通常满足什么条件才会是有效的合同,就是在这个已经成立并且满足所有的要件,在法律上才是有效的合同,那么无效合同又是怎么样的呢?什么样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呢? 无效合同,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,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,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赋予其法律效力。以下五种情形,合同无效: (一)一方以欺诈、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,损害国家利益; (二)恶意串通,损害国家、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; (三)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; (四)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; (五)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。 一、合同中止有哪种情形? 《民法典》第五百二十七条规定,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,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时,可中止履行: 1、经营状况严重恶化; 2、转移财产、抽逃资金,以逃避债务; 3、丧失商业信誉; 4、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。 此外,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五百六十五条的规定,当事人依照以上情形中止履行合同的,应当及时通知对方。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,应当恢复履行。中止履行后,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,中止履行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。 二、有效的合同需要具备哪些条件? 第一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应该具备完全的民事责任能力和和民事行为能力,法律规定年满18周岁的可以白人控制自己行为的人就具有行为能力,16周岁主要生活来源是自己的收入的可以认定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,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即不发生法律效力; 第二、双方当事人都是根据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订立合同,是否根据真实的意思表示,要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来认定; 第三、订立的合同不违法,不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; 第四、法律规定该法律行为需要登记等形式的,还需要满足其形式才能够具备法律效力。 三、认定合同无效的情况有什么? 第一、被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方当事人且对方当事人知道的情况下欺骗,逼迫签订的合同没有法律效力; 第二、双方当事人签订的有损第三人利益,或者公共利益的合同没有法律效力; 第三、签订该合同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合同无效; 第四、侵害公共,集体法益的合同无效; 第五、违法的合同无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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